陶希圣对要纲里的条例不仅指出表面,更老到的剖析出内里的深层所含。他告诉陈壁君,日方对中国的领土划分了五种地带,享有五个层次的权利。比如说要求内蒙拥有自治权、他们在此处拥有防共驻兵权,这是最高层次的权力;而日方要求在海南岛拥有海外永久驻兵权,等于是把海南割让给日本一样;还有背后看不见的。日方在《要纲》中丝毫不提对外蒙、新疆、西藏的权力,这是等于承认了外蒙的独立,而要将新疆和西藏做为政治礼物送予苏联和英国。
当日的谈判是日方依旧态度坚决。汪方也就寸步不让,自然是没有什么结果。
翌日早餐前,陈壁君将陶希圣叫到了另一厅。对他说:“昨天我把你的解释转告给了汪先生,与他展开了讨论。我可能对你的话理解的不深,说得不完全。与汪先生还发生了一些激辩。汪先生说这些他都懂,最后他流了泪,说‘这样的结果是谁也不愿看到的,对两方都不好的;日本若毫无让步之诚心,认为他能征服中国,就让他来征服好了。这份《要纲》说是一份卖国契,其实是谈不上的,日本实际占领的,并不因我不签而失去;而他没有占领的,也并不因为我签了字就能拥有。中国不是我所能卖得了的,我若签了字,就不过是我的卖身契罢了’。”
陶希圣听完默然。他承认汪精卫所言从某方面讲是有道理的。沉默片刻他问:“那汪先生的主张呢?”
他不知道汪精卫到底给不给这份《要纲》上签字。
陈壁君说:“你们先与日方虚与谈判,汪先生近日就会定下他的主张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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